三、物品交接
1.教師接過家長手中的異物以及其他的物品,將其疊放整齊,放進幼兒個人的儲物格或者其他的位置;
2.教師一定要耐心的詢問家長是否還有其他交代事項,將家長交代的事項細致寫在《家長事項記事本》上,并叮囑當班其他的教師要注意和提醒,及時的做好教師的分工處理,處理完畢之后需家長簽字;
3.如果有需喂藥的幼兒,家長填好《喂藥登記以及服藥記錄表》,家長要并簽字,教師要細心地將幼兒藥品寫上姓名,放入藥盒中,由保育員統(tǒng)一妥善保管;
4.教師晨檢的時候要注意查看幼兒的書包或者衣服荷包里面有無攜帶危險和尖銳的物品,教師在迎接入園的時候要幫助幼兒取下書包,指導幼兒將書包放到指定的位置。
四、幼兒交接
1.班級教師迎接幼兒進園進班之后將幼兒交給活動指導教師,同時將幼兒身體、情緒等方面的情況如實告知活動指導教師。如未作交代,活動指導教師應該主動詢問班級教室情況;
2.負責迎接幼兒的教師如果有事情暫時離開的,必須要由其他教師待崗;
3.迎接幼兒入園的教師記住向保育員遞交《家長事項記事本》;
4.教師迎接每位幼兒進班的時候,教師必須即時填寫《幼兒考勤表》。